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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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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函送「各機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遭受職場霸凌防治處理原則」(下稱處理原則)及「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範本)」(下稱處理要點範本)一案,請查照。

  • 依據保訓會114年9月3日公保字第114106020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案係保訓會因應114年7月1日修正施行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下稱安衛辦法)增訂有關職場霸凌之申訴及處理專節,為精進各機關提升職場霸凌防治意識及處理職場霸凌事件之作為,並利各機關依安衛辦法第39條訂定相關規定時有所依循,爰訂定旨揭處理原則及處理要點範本。
  • 請機關學校參酌旨揭處理原則及處理要點範本,並據以檢討修正內部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相關作業與流程。另有關公務人員遭受職場霸凌提起申訴之期限,請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第3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