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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函以,訂定「中央政府機關落實員額管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組織調整作業原則」及「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員額移撥及管理應行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另「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施行後主管機關落實員額管理原則」等9項規定或措施,自114年12月31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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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一、為期本院所屬機關辦理員額管理及因應國家重大施政所為 之組織架構調整等作業具統整性規範,經整合現行相關細 部執行性及重複性規定或措施,新訂旨揭3項行政措施。

二、檢送「中央政府機關落實員額管理應行注意事項」、「行 政院及所屬機關組織調整作業原則」及「配合行政院組織 調整員額移撥及管理應行注意事項」各1份。

三、「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施行後主管機關落實員額管理原 則」、「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施行後機關年度中預算員 額調整作業」、「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組織調整作業原 則」、「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業務與員額合理配置原則」、「行政院組織改造期間原省級改隸機關及各機關(構)所 屬地區辦公室員額管理原則」、「行政院組織調整員額配 置及移撥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各機關職缺 及預算員額控管原則」、「優惠退離准駁行使及員額職缺 控管處理原則」及「人事、政風、主計、資訊、法制單位 設置原則補充說明」等9項規定或措施,配合旨揭措施訂定 同時停止適用。

四、另「中央政府機關落實員額管理應行注意事項」涉及員額 管理事項部分地方行政機關得參考運用。

相關附件
  • 行政院114年12月31日院授人組字第1142002193號函PDF
  • 行政院訂定中央政府機關落實員額管理應行注意事項市府函11501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