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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公告 - 法令規章
| 公告主旨 | 轉知:內政部函以,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4點,並自中華民國115年3月1日生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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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 公告教師 | 人事主任 |
| 公告類別 | 法令規章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124 |
| 公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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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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