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主旨 |
有關「基隆市115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介聘」相關提醒事項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 公告內容 |
- 依據本府115年3月19日基府教前參字第1150213852號函續辦。
- 本市115年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教保員聯合甄選介聘遷調說明會業於115年3月25日假本市武崙國民小學辦理完竣。
- 提醒事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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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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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介聘他縣市教師有「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5條第4項規定情形者,請檢附學校同意書,以茲證明經學校及學校教評會同意。
- 以非現職服務學校之聘任教科(類)申請介聘他縣市者請檢附教師授課證明書。
- 本市積分審查作業相關資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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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1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
- 地點:本市南榮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 申請外縣市介聘之教師前往進行積分審查,請核予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 協助辦理教師外縣市介聘積分審查作業之工作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 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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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超額教師2年內優先返校服務處理原則:依基隆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實施要點第12點規定:「非自願超額教師介聘完成二年內,原超額之類、科教師有缺額者,以原超額完成介聘之教師,得申請介聘返回原校服務。」。前開規定之「非自願超額教師」意旨為依據教師法第11條第1項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或解散時,在校內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整職務者,學校或主管機關優先輔導介聘之教師。爰學校今年度有教師員額出缺時,應於超額教師輔導介聘前2週,以公文書函知符合2年內得優先返校服務之原超額教師,副本函送原超額教師現職學校。
- 學校確定優先返校服務名單後,應於超額教師介聘前1週,以公文書函知教師本人,副本函送原超額教師現職學校、基隆市115年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介聘委員會(本市武崙國小)及本府教育處。
- 本市115年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教保員聯合甄選介聘遷調說明會資料及相關表件電子檔公告於本府教育處內網-處務公告(序號:495)。
- 檢附開列單調缺額調查表、學校同意書、授課證明書及115年本市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積分審查委託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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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
- 基隆市115_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介聘相關提醒事項市府函1150121PDF
- 介聘同意書1150414DOCX
- 基隆市_國民小學教師授課證明書1150414DOCX
- 委託書1150414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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