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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原比照「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核發獎勵人員,於該辦法修正後繼續比照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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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2月2日總處給字第1144002274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