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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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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下稱央團)新任輔導員第2次遴選簡章

  • 轉知教育部辦理「114學年度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下稱央團)新任輔導員第2次遴選簡章」公告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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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2283A號函辦理。
    • 有關新任團員遴選相關事項詳如簡章(如說明四),擇要說明如下:
      • 遴選資格:
        • 具5年以上教學年資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 具本市各該分團學科專長教師證,或相關學經歷證明。
        • 其他指定條件請參考簡章附件1「114學年度新任輔導員遴選名額及專長需求彙整表」。
      • 受理推薦期間:
        • 即日起至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報名。
        • 報名教師是否符合基本資格,由本部辦理初步審查,本案結果及後續遴選事宜,將於114年6月30日(星期一)前公告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簡稱CIRN,連結網址:https://cirn.moe.edu.tw/Facet/Home/index.aspx?HtmlName=Home&ToUrl=)。
      • 遴選作業重要期程:
        • 遴選日期:114年7月2日(星期三)。
        • 錄取公告日期:114年7月18日(星期五)前於CIRN公告正取、備取名單,並於公告後函知正式錄取名單。
      • 為避免教師參與央團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且服務學年度免兼任導師職務後,再行報名。
      • 由教育部依遴選結果聘任央團輔導員,並頒發聘書。每次聘期以1學年為原則,教育部得視各輔導員之表現情形予以續聘,每次續聘之聘期為1學年。另輔導員服務期間表現優良者之敘獎,輔導員所屬學校之校長併同敘獎。
      • 114學年度期初團務會議於114年8月4日(星期一)至8月8日(星期五)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辦理,新任央團輔導員應全程參加,未全程參加者,不予聘任。
    • 有關央團之運作,以及央團輔導員之權利義務、考核,悉依「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請報名教師自行參閱。
    • 檢附遴選簡章1份供參。
    • 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范淳翔老師,聯絡電話:02-77367447,電子信箱: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