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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115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及表揚一案,請於115年5月20日(星期三)前,免備文報府初選薦送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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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 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16日臺教學(一)字第1142805043D號函辦理。
  • 為增進表揚目的與效益,自113年起於初選機制增列教育部行政支持系統推薦機制,以主動發掘與推薦各教育階段別致力推動生命教育之學校及人員。
  • 檢送「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揚實施計畫」,如貴校擬申請「特色學校」、「績優人員」、「特殊貢獻人員」、「終身奉獻人員」,請依「初選薦送一覽表/填寫說明」填妥相關申請表件,並依限免備文報府,逾期不予受理;相關資料不予退還。(四個中心所推薦之學校及人員不列入初審單位名額計算,請初審單位於審查表中備註中心名稱。)
  • 相關表件格式電子檔案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重要業務專區/學生事務/業務資料下載/素養教育專區/生命教育」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l.cc/MRRVZW),標題「115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表件」。
  • 請審慎查核薦送名單內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之人員,包含尚在調查、或經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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