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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公立機關各級人員不得具大陸戶籍、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暨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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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相關附件
  • 建立各機關構學校人員任用資格符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作業說明市府函1140924PDF
  • 陸委會114年8月12日陸法字第1140400971號函PDF
  • 教育部主管法令進用之專任教育人員常態化制度化之查核作業說明1140930PDF
  • 教育部114年9月19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85902A號函PDF
  • 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115030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