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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公告 - 法令規章
| 公告主旨 | 重申本校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相關表單、流程詳如說明與附件,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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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 公告教師 | 人事主任 |
| 公告類別 | 法令規章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237 |
| 公告內容 |
受理申訴管道:本校人事室 (技工、工友:總務處;其他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各管理單位)。 申訴專線電話:02-24213960分機50 申訴專用傳真:02-24292970 職場霸凌申訴事件之被申訴人為本校校長者,應向基隆市政府提出申訴。 若受理單位或承辦人為被申訴者(單位),依利益廻避原則,應簽請機關首長指派其他單位承辦。 |
|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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