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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重申本校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相關表單、流程詳如說明與附件,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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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受理申訴管道:本校人事室

(技工、工友:總務處;其他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各管理單位)。

申訴專線電話:02-24213960分機50

申訴專用傳真:02-24292970

職場霸凌申訴事件之被申訴人為本校校長者,應向基隆市政府提出申訴。

若受理單位或承辦人為被申訴者(單位),依利益廻避原則,應簽請機關首長指派其他單位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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