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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公告 - 法令規章
| 公告主旨 | 轉知:衛生福利部函送考試院修正發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五條附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認定標準1份,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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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 公告教師 | 人事主任 |
| 公告類別 | 法令規章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229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考選部114年6月17日選專三字第1143300861號函辦理。 二、旨揭考試規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114年6月6日修正發布。 三、本次主要修正如下: (一)刪除列考普通科目「國文(作文)」及專業科目「社會工作管理」二科目,並配合修正申請部分科目免試經核 准者之應試科目(第七條、第八條)、本考試試題題型 (第九條)、總成績計算方式(第十四條)。 (二)第五條附表增訂實習應在不同機構進行之規定,並規範 二次以上實習在同一機構不同單位實習者,應敘明實習內容差異性,並由不同實習督導認定。 (三)本次修正條文及第五條附表自114年10月1日施行(第十 七條)。 |
| 相關附件 | 無相關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