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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新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實務執行事宜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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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0120號函辦理(附件1)。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部分條文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第5條、第6條之1條文,業於115年1月12日修正施行。
三、解聘辦法及考核辦法執行說明內容詳如前揭教育部函文,請學校於實務執行時依循說明事項辦理,俾利落實旨揭法規修法意旨。
四、該部將持續關注實務執行情形,後續以半年為期追蹤制度實務影響,作為配套措施與後續制度調整重要精進參考,並在確保學生及教師權益下,審慎推動制度調整。
五、檢附解聘辦法Q&A、校園事件受理流程圖、處理報告表單各1份供參(附件2、3、4)。

相關附件
  • 教育部新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實務執行事宜市府函1150209PDF
  • 教育部新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實務執行事宜教育部函1150205PDF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法重點問答1150205PDF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校園事件受理流程圖1150205PDF
  • 學校全銜處理報告表單範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