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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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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無相關公告內容
相關附件
  • 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市府函1150107PDF
  • 內政部114年12月31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111號書函PDF
  • 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