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110年度教育部學卓越獎初選審查實施計畫」及相關資料,請教師於110年3月26日(星期五)前踴躍辦理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53461號函辦理。

二、本市初選參賽資格摘述如下:

(一)為本市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之教學團隊。

(二)前項教學團隊,指同校編制內現職專任合格教師,或同一幼兒園現職專任教保服務人員,或同一學校及幼兒園

之現職代理教師或現職代理教保服務人員(指現職本市所轄學校或幼兒園,連續任教滿2學期,或不包括寒、暑

假而連續任教滿8個月,且於108學年度下學期及109學年度上學期皆有任教者),共3人以上組成。

(三)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3年內均未曾獲得本獎項之金質獎。

(四)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均未獲得前1年度本獎項之銀質獎。

三、本市初選辦理時程如下:

(一)初選資料繳交截止日:110年3月8日(星期一)前繳交至華興國小曾仁宏主任收。

(二)方案發表時間:於110年3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

(三)方案發表地點:基隆市七堵區華興國民小學會議室。

(四)發表時間共30分鐘(含口頭發表15分鐘、評審提問及團隊回答10分鐘、團隊綜合回應2分鐘及轉場3分鐘)。

四、本案相關附件表格亦掛載於「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網站(http://cirn.moe.edu.tw/Benchmark

/index.aspx?sid=23)。

五、檢附「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及「110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審查實施計畫」各1份。

:::


本網頁為基隆市信義國小製作。 地址:200010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5號。 電話:02-24213960。 傳真:02-24292970

教務處分機10~16 (新生入學、轉學、行事曆、畢業事項、在校成績證明、樂學卡遺失、借還書、美術班招生及課程)
學務處分機20~24 (學生請假、學生活動、體育競賽、衛生保健、學生生活教育、社團活動)
總務處分機30~33 (營養午餐、校舍設備修繕、招標事項、公文收發、註冊單製作、門禁管理)
輔導處分機40~45 (輔導諮商、特殊教育、資源班)
幼兒園分機60~61 (幼兒園招生及相關業務)
保健室分機56~57、人事室分機50、主計室分機55、校長室分機80、警衛室分機89


網站維護: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