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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大陸委員會專案宣導及清查現職軍公教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籍、申領陸方證件一案,請於114年6月1日前依式填妥具結情形彙整表,請查照。
-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3月31日總處培字第114001372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 二、本次具結調查範圍係依大陸委員會114年3月25日函附之附件1「本次專案清查軍公教、法人、事業機構核心人員一覽表」,僅包含:現職公務人員、聘僱人員、駐衛警等;其餘人員則暫不納入本次調查範圍。請於具結情形彙整表詳實填列於各該欄位,就查「持有陸方身分證件」人數、處理情形,及「未具結」之人數、原因等,詳實填列於各該欄位(按:無上述二種情形者,仍須填列應具結總人數,並於相關對應欄位填「0」)。將最新具結情形簽奉機關首長核可後,免備文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本府人事處。倘各機關、學校人員於前開截止日前均已全數具結完畢者,可提前彙送。
- 三、另請各機關學校(含所轄法人事業機構)確實轉達,尚未具結人員,均改依大陸委員會114年3月25日函附之附件2修正版具結書具結;至已按修正前具結書完成具結者,均無須依修正版再次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