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請有意申請並符合資格者於114年3月10日(一)前備妥相關資料洽註冊組辦理,並請參照附件說明。
113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pdf 53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