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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
規定及國108年6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92698號辦
理。
二、旨揭培訓課程係屬「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核心
任務之一,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提供公開
授課專業回饋支持、強化校內教師專業發展機制,透過教
師備課、觀課、議課歷程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
以授課教師為中心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增進教師專
業發展知能。
三、參加對象:
(一)本府所屬學校尚未參加公開觀課相關研習之教師,皆須
於3年內參加旨揭培訓「1-2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3小時
程,請教師及早報名。如需取證,則須加修「1-1教師
專業發展實施內涵」並於當學年度完成實踐事項。
(二)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兼任教師或教學資源
人員亦可旁聽。
(三)請貴校惠予參加教師公差假排代出席。
四、請參加學員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s://www1.
inservice.edu.tw/)搜尋序號完成報名程序,報名日期於
研習前二日截止,俾利統計人數籌備研習事宜。報名場次
資訊如下:
(一)108年12月6日(星期五),序號:2722498
(二)109年3月26日(星期四),序號:2722500
(三)109年4月17日(星期五),序號:2722503
五、本案亦公告於本市教育處全球資訊網(序號:70788),其
他資訊請詳見附件「實施計畫」,如遇課程變動,亦將於
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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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分機10~16 (新生入學、轉學、行事曆、畢業事項、在校成績證明、樂學卡遺失、借還書、美術班招生及課程)
學務處分機20~24 (學生請假、學生活動、體育競賽、衛生保健、學生生活教育、社團活動)
總務處分機30~33 (營養午餐、校舍設備修繕、招標事項、公文收發、註冊單製作、門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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