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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註冊組各項獎助學金申請條件及方式(115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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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學校註冊組各項獎助學金申請條件及方式 -115學年版

申請項目

條件/對象

補助單位

申請時間

補助金額

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補助

每學期實際繳不出註冊學費者(家境清寒、家庭突遭重大變故)

教育部國教署

每學期開學第1-2週請有需求之家長,務必主動告知導師向註冊組申請

該學期之註冊費費用(不能補助午餐費、制服費、班費、校外教學費…)

行政院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原住民學生家戶年所得50萬元以下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每學年上學期於9月10日前,請有需求之原住民學生家長務必主動告知註冊組進行申請

每學期1500元

原住民子女教育獎助學金

本市高年級原住民學生,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90分以上,並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基隆市政府

每學期期初以學校為單位申請

每學期1500元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持有本年度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教育部學產基金

每學期期初以學校為單位申請

每學期2500元

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補助

本市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須附證明

基隆市政府

每學期期初申請

視身分補助金額不等

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

家庭突遭重大變故急需補助者

教育部學產基金

符合申請條件家庭急需時,請家長透過導師向註冊組申請

教育部學產基金基金會評估補助金額

※請上述符合條件或身分的學生家長,務必於申請期限內申請,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另各獎助學金之補助對象及補助金額,屆時將依補助單位來文之實際情況進行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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