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本(114)年7月22日召開第2079次市務會議指定列管事項辦理。
- 為建立明確移交程序,確保業務移交完整性,各機關(單位)學校人員職務異動,應確實填寫移交清冊辦理交接事項,並由機關首長指派監交人,府級交辦專案由機關首長、單位主管監交,至一般重要事項由科長或科長以上人員監交,並由新職人員或職務代理人或高一層級人員接收業務。
- 檢附本府職務異動人員重要業務交接清冊範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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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各機關(單位)學校於人員離職時,應確實依「公務人員交代條例基隆市施行細則」辦理交接事項,請查照。
- 上傳附件-01: 本府職務異動人員重要業務交接清冊範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