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內容 |
- 台灣四面環海,地理與海洋環境交融形塑島嶼之豐富生態與文化。為鼓勵在學學生與一般社會大眾踴躍發起並參與海洋事務,自2013年起,作家吳明益與母親吳鄭秀玉女士每年資助100,000元成立「吳鄭秀玉女士黑潮獎助金」,持續鼓勵並支持各項「以海為題」之研究與創作。
- 本獎助金共區分四大類別:「海洋科學研究」、「海洋保育活動」、「海洋藝術創作」與「海洋計畫科展」,期待每位海島子民的專業與創意,讓海洋的豐富層次為更多人所看見與理解。
- 本徵件提案申請自即日起開始,至115年10月9日(五)截止,可為全新或已在進行中之計畫,有關徵件辦法及獎助金常見問題,歡迎前往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網站查詢或下載申請書(https://reurl.cc/Wzvx4x)。
- 鼓勵對海洋相關議題有興趣之師生組隊或個人踴躍參與。
- 【「吳鄭秀玉女士黑潮獎助金」常見問題與相關規定】
本會辦理吳鄭秀玉女士黑潮獎助金多年,彙整以下常接到的提問以及相關規定,請有興趣參與徵件活動的朋友詳細閱讀,參與本活動時,即代表您完全同意並遵守本會規定。 Q1:請問我不是臺灣人,我可以申請獎助金嗎? A1:由於獎助金為鼓勵臺灣人關注並參與海洋事務,且獎助金額有限,參加資格以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常住居民為限。 Q2:請問徵件作品或計畫已發表過或曾得獎,仍然可以申請嗎? A2:不行喔!獎助金所支持對象,是以全新提案或是舊作之延伸性新提案為主。 Q3:我覺得我的計畫符合兩類徵件資格,請問可以「一案兩投」嗎? A3:很抱歉,同一計畫僅能申請一個類別,請您評估最適合投遞的項目。 Q4:過去我曾獲得吳鄭秀玉女士黑潮獎助金肯定,請問我還能夠再次參與徵件活動嗎? A4:相當歡迎,只要身份資格符合,您可以提出全新或舊作延續性的新提案,吳鄭秀玉女士黑潮獎助金並未設限獲獎次數。 2 Q5:請問我在執行計畫的過程中,可以販售或收取活動費用嗎? A5:若有相關規劃,必須於申請書中詳實揭露。不過,在執行計畫期間,若有涉及金錢交易如募款或銷售行為,必須以「申請者個人或團隊」名義進行,宣傳時可提到活動計畫獲黑潮獎助金補助,但禁止一切以「黑潮」名義或任何聯名、掛名、指導等形式宣傳。如有違反上述條件,本會將立即取消補助,申請者需公開道歉,返還獎助金,並負起一切相關責任。 Q6:請問執行期間若遇突發事件,計畫需延後完成,請問需於多久之前申請? A6:除研究類的執行期間為兩年,其餘三項皆為一年。若有特殊情事需展延,須獲本會審查原因後同意始得延後完成,最晚請於預定完成日「前一個月」內提出申請。例如:原訂完成期限是115.12.01-116.11.01,最晚需於116.10.01前提出申請,若能提前更穩妥。 Q7:承上,請問要如何申請? A7:請至黑潮官網下載最新年度「黑潮獎助金計畫展延/變更申請書」,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工作人員將轉予本會評審委員決議。獲得同意者,可再延長一年。 Q8:請問在計畫執行期間,因故需調整計畫內容,否則無法完成,請問該怎麼辦? A8:申請人需即時提出修正計畫向黑潮提出正式說明。請至黑潮官網下載最新年度「黑潮獎助金計畫展延/變更申請書」,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由本會評審委員決議是否同意依修正計畫辦理。 3 Q9:請問已經申請過一次延期,但時程內仍無法完成,請問需返還獎助金嗎? A9:提醒大家,參與本徵件計畫即代表「同意並受本活動辦法規範」,是對黑潮也是對自己的承諾。黑潮信任每一位獲獎者,已盡量免去繁瑣行政程序。然而,若有獲獎者未能如期完成發表、無故失聯未提交成果資料,黑潮將依以下情形追回獎助金,並於官網註明該計畫並未完成: (1) 無法於第一期限內完成:請依前述規定提出展延申請,如獲評審同意,可延長一年完成發表並提交結案資料,免追回獎助金。若未獲本會同意延長,申請者亦未於期限內完成計畫,黑潮將通知限期一個月內返還獎助金。 例如:原訂完成期限是115.12.01-116.11.01,最晚於116.10.01前申請展延,若未獲通過亦未於期限內完成計畫,須於116.12.01前返還獎助金。若獲通過延展,可延長一年,於117.11.01予以完成。如仍未完成,須於117.12.01前返還獎助金。 (2) 無法於第二期限內完成:申請者如遇重大情事須再次展延,仍須於該年完成期限前一個月再次提出申請,由評審討論是否寬限。如獲同意,總執行期以三年為最長期限。若期限截止,申請者仍未進行發表及提交結案資料,黑潮將通知限期一個月內返還獎助金。 例如:原訂完成期限是115.12.01-116.11.01,於116.10.01完成第一次延長申請。原訂117.11.01完成,因故再次申請展延獲同意後,則118.11.01為最後期限。如未完成,須於118.12.01前返還獎助金。 (3) 以上遇天災或其他重大事故者,可徵得基金會評審委員同意,另訂完成期限。 (4) 以上逾期未返還獎助金者,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將委由律師寄發存證信函通知,並留存此項紀錄以利徵信。 本辦法經本會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 03-8246700洽詢。
|
| 相關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