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 法」前經行政院107年6月11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43040號 函核定,並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以臺教人 (四)字第1070089615B號令發布在案;惟發布條文漏未列 載第15條第3項規範,爰辦理勘誤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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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送「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15條條文勘誤表一案,請查照。
- 上傳附件-01: 教育部114年9月11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3055A號函.pdf
- 上傳附件-02: 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15條條文勘誤表.pdf
- 上傳附件-03: 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15條條文勘誤表市府函11409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