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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已於115年1月1日施行,相關新制內容已放置該部官網「建構友善生養職場專區」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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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相關附件
  • 勞動部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市府函1150224PDF
  • 勞動部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11502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