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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公告 - 法令規章
| 公告主旨 | 法務部廉政署為落實「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公務員赴陸港澳異常或失聯通報及定期抽查機制一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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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 公告教師 | 人事主任 |
| 公告類別 | 法令規章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501 |
| 公告內容 |
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 一、 公務員赴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不分平、假日均應於行 前登錄差勤申請或獲得機關許可 二、 簡任十一職等以上未涉密人員,未經內政部許可原則不准出境赴陸 三、 行政院已於本(114)年9月22日訂定違法(規)赴陸港澳建議 懲處原則;內政部將修正違法赴陸裁罰基準 四、 建立公務員赴陸港澳有異常情事或失聯之通報機制,由各機關政風單位主責向陸委會、內政部及法務部進行通報 五、 全國各機關定期抽查違法赴陸港澳機制,由機關政風單位主責每年辦理 六、 強化人事人員教育訓練,著重避免發生延遲通報影響當事 人權益;對教育人員、公營事業人員、司法官等非傳統公務人員,務必以告知本人及簽署方式明確宣達 |
|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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